售后监督控制程序
 
一、目的:对产品在市场的售后监督进行有效控制,以便为顾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

二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产品在市场售后监督和服务的控制。

三、职责:

      1、经销商负责从市场获取有关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;

      2、销售部业务员负责顾客投诉信息的接收;

      3、公司负责为顾客提供正常服务,同时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处理。

四、工作程序:

     1、经销商应按相关规定开展销售业务,同时及时了解顾客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及对产品的改善意见,传递至公司销售部。

     2、公司销售部应及时了解、收集顾客的抱怨信息,并同时针对经销商反馈的抱怨信息,均要求记录于“顾客投诉信息接收登记表”;并对其投诉信息填写在“顾客投诉信息处理反馈记录表”中进行初步判定事故类型,能够予以明确判定的,则执行以下规定;不能确定,则反馈报告至管理者代表,由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顾客投诉的信息进行判定。

    3、如果产品发生严重事故,则应及时明确通知销售部,并按“医疗器械通告和撤回控制程序”、“警戒系统程序”协助对其进行处理。

    4、对于产品发生的一般质量顾客投诉,由质监部组织确定责任部门后:

     a)   按“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”的规定进行追溯,调查原因;

     b)   按“纠正/预防措施控制程序”制订纠正/预防措施,并实施。

    5、对顾客投诉信息判定属于医疗器械通告,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顾客要求,致使顾客产生重大抱怨,要求索赔的,由管理者代表执行“警戒系统程序”,并按“管理评审控制程序”提出管理评审申请。

    6、对顾客投诉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,必要时由销售部及时反馈至顾客。

    7、必要时,公司需对经销商进行技术培训,使其能开展以顾客的日常咨询及使用指导服务;对技术较强,要求较高的情况,经销商可与销售业务员进行联系处理。

    8、售后监督和服务的相关资料,统一由销售部存档。

五、相关文件:

    1、警戒系统程序

    2、纠正/预防措施控制程序

    3、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